为加强涉农产业扶持政策管理,近日,县财政局、县林特局联合下发了《天台县林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天财农〔2016〕75号)和《天台县茶叶产业提升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天林〔2017〕36号),对我县茶叶产业扶持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启动2016年度、2017年度茶产业提升发展资金的申报工作。
一、扶持内容(以文件为准)
(1)项目管理类
县内种植天台黄茶(30亩以上):2000元/亩;
县内种植无性系良种(30亩以上):500元/亩;
低(老)产茶园台刈改造(100亩以上):100元/亩;
新建标准厂房(500平方米以上),评分80以上的:补助5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深加工研究开发:设备投入额给予30%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县外开设专卖店,符合相关条件的:省内3万元/家、省外5万元/家;
建成茶主题观光园、茶主题农庄(300亩以上,收入100万元以上),评分80以上的:奖励20万元;
设备购买、厂房及基地建设的贷款贴息(企业累计贷款100万元以上,合作社累计贷款30万元以上):年贴息率5%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5万元。
(2)举证管理类
省级以上新品种鉴定:奖励30万元;
省茶叶连续化自动化生产线改造(含往年):奖励10万元;
省级标准化名茶厂(含往年):奖励10万元;
质量认证(其中基地认证面积300亩以上):奖励5万元;
夏秋茶用电(独立电表,集中加工):补助0.5元/度;
参与政府组织的推介展示:省外补贴1500元/家次,省内补贴500元/家次;
活动赞助冠名(省级以上):补贴实际支出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获中国驰名商标:奖励50万元;
获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名牌产品:奖励10万元;
年销售茶叶600万元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奖励10万元。
入驻超市、连锁店:给予年销售额5%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茶叶电商年销售20万元以上:补助3万元/家;
二、申报流程
(1)项目管理类申报:
项目管理类实行项目储备库制度。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填写《茶叶产业提升发展项目申请表》,经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后,向林特局特产站申报。林特局特产站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后,建立本类项目的储备库。林特局根据储备库内容,从中择优评审并提出当年初步项目安排计划,拟立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文件。未纳入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流程:
填写《茶叶产业提升发展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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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后,向林特局特产站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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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特局特产站对申报项目审核后,建立本类项目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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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特局根据储备库内容,则有评审宁提出当年初步项目安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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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立项目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文件
(2)举证管理类: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关认定文件、证书及证明材料,填写《茶叶产业提升发展项目申请表》,由林特局审核后,会同财政局下达资金文件。
流程:
提供相关认定文件、证书及证明材料
↓
填写《茶叶产业提升发展项目申请表》
↓
由林特局审核后,会同财政局下达资金文件
三、申报时间
2016年度申报时间:该年度执行新发文件验收标准,采取直接申报、验收的方式。申报时间为2017年6月。
2017年度申报时间:该年度按照文件规定申报程序申报,项目管理类2017年6月申报,举证管理类2017年12月申报。
四、注意事项
上述两个文件已发至各乡镇街道,涉及的扶持内容、验收标准等请以文件为准。如有疑问,工作日来电咨询林特局特产站:0576-83884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