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0日,根据《地理标志产品 龙井茶》(GB/T 18650-2008)等规定,浙江省龙井茶证明商标管理和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龙井茶国家标准实物参考样。该龙井茶实物样共分6级,由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浙江大学茶叶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联合制作,经浙江省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定通过。
我县属龙井茶越州产区,各有关生产单位应参照实物样标准,规范等级标注,把好产品质量关。
(图为龙井茶越州产区实物参考样图)